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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自主招生报名说明

发表时间:2017-03-02
浏览次数: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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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报名条件:
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2、身体健康,具有本市正式户口;

3、已经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: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、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、退役士兵及同等学历者。

(二)报名办法

1、报名时间:2016年 3月 13至3月17日

2、报名网址:登陆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;考生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报名;

3、确认时间: 2016年3月19、20日,考生本人必须于确认时间到学院招生处办理自主招生报名确认手续,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如下:

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,退役士兵须带退役证;

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;

③本人在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
④应、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《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》的复印件一份(A4纸),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; 

⑤中职生必须携带《学籍卡片》(正反面)或《毕业生成绩表》和《操行评语表》的复印件一份(A4纸),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(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);

⑥根据国家统一高考的收费标准,报名考试费100元/人。

4、复试时统一携带体检表复印件,进入复试现场时交考官。

    注:考生信息确认后,原件退还给考生,其它上交材料概不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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